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往年教育部、福建省精品课程申报经验,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请你们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的课程应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主要对象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承担本门课程的主讲任务;
3.申报课程应建有课程网站,建立网络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指导和参考资料要上网;
4.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教学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5.申报课程应提供课堂教学的校内外专家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学生评价等材料。
6.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应做扎实,表格应认真、详尽填写,课程网站材料要充实,课程改革和建设思路要清晰,建设措施要具体可行。
请各学院认真动员承担本科基础课程的高职称教师申报国家、省级精品课程,配合课程负责人做好教学录像拍摄工作和网站建设工作,并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科沟通,以更好地做好本年度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