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的相关工作将于2008年6月21日结束。现将期末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课程考试安排、考务管理及试卷管理 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第17、18周两周(2008年6月8日―2008年6月21日)。各院系研究生均在这两周内停止课程的讲授工作。除部分延长到春季学期的课程外,其他课程原则上都应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 (一)公共课程考试:本学期全校性公共政治课程、部分公共英语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6月10日上午8:30-10:30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6月12日上午8:30-10:30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另行通知,各班学生分考场情况向任课教师咨询。 其他全校性公共课考试由各任课老师安排。 (二)专业课程考试:各学院、研究院应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厦大研字(2005)30号文件]中课程考核的要求组织专业课程考核,并将本学期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考试安排于2008年6月2日之前上报至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将组织进行考场巡视。 (三)考务管理:为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研究院要根据学校考试安排认真做好考务管理工作,同时向教师和研究生重申《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厦大学(2005)26号文件],加强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学院、研究院监考教师的安排应在本校正式教职工的范围内。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对于未尽监考职责的教师,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全校性公共课考试期间,请各学院派出监考教师协助完成监考工作。具体监考安排另行通知。 (四)关于试卷与课程教学档案管理 1.试卷管理 为了规范课程教学管理,自上学期期末起,凡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试卷采用统一格式。出卷要求及印刷格式详见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出卷统一格式》。请各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答题纸可由研究生教学秘书统一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领取。 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要求,研究生考试试卷(含课程论文)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安排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2.课程教学档案管理 课程教学档案主要内容详见《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由课程任课教师负责填报、收集、归档后交由研究生教学秘书保存在各学院。 二、关于考试成绩 按照《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相关要求,任课教师(从2005级研究生课程起)应在新学期开学前(2008年9月13日之前),通过我院研究生成绩系统录入研究生成绩,并将成绩表打印签名后交本单位研究生秘书备案。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核查学生的成绩是否正常转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总卡。 三、关于课程重修 我校研究生课程从2004年起取消补考制,实行重修制。研究生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学位课70分为合格,选修课程60分为合格)应当重修。重修课程班级安排可随原课程任课教师班级,也可随研究生所在院系下一年级该课程班级。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获准缓考的研究生只能参加该课程下一轮次的考试,不能提前或单独考试。 四、关于选课 2007-2008学年夏季学期选课的开课排课工作,计划于6月2日开始,夏季学期选课期为6月16日-6月28日。 2008-2009学年秋季学期开课排课工作亦可同时开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圣芳 2181497 yjsy3@xmu.edu.cn 严 弋 2181463 yanyi@xmu.edu.cn | ||
相关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出卷统一格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