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毕业班"优秀毕业"评选工作现已展开,根据学生处《关于2007-2008学年毕业班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的评选条件及申请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形势政策教育和学习;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情操。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和学校各项义务劳动,身体健康。
(2)本、专科生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应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居前20%,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同时须获得“三好”、“优干”、“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团支部书记”(以下简称“优团”、“优秀团支书”)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
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应在同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同时须获得“三好”、“优干”、“优团”、“优秀团支书”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校级奖学金、或在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一次以上(包括一次)。
(3)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表请自行下载(http://xsc.xmu.edu.cn/xszz/downlist.asp)、填写、打印。于6月2号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院团委办公室414。
2.相关证明材料请按评奖要求务必备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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