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届毕业生校园卡卡务事项的说明
2008届毕业生即将离校,现根据我校一卡通中心关于学生卡的管理规定,对2008届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卡务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根据我校校园一卡通系统设计原则,毕业生在离校后不必对校园卡进行销户或者退卡,持卡人可以终身持有卡片供消费或留作纪念。学生毕业离校后,校园一卡通自动转为校友卡,除图书馆、门禁系统等身份认证系统功能失效外,原一卡通的消费功能将予以保留,学生仍可凭卡在漳州校区及校本部的消费网点内继续使用,校园卡管理中心不会扣除、截留、冻结卡内留存余额。
二、由于校园一卡通系统需要于每日零时对系统进行结帐处理,退卡手续较为繁琐,建议学生在临近毕业期间,合理充值和消费,在毕业前尽量避免保留资金在校园卡中。
三、对于因卡内余额过大,确实需要调整卡内余额的同学,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校园卡余额转出明细清单》(附后),并将清单的纸制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EXCEL格式)一同交校园卡管理中心。校园卡管理中心将在核对清单的信息完全正确后,将大于一百元以上的卡余额返还学生。
四、对于因特殊情况必须退卡并取回校园卡内剩余账款的学生,务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校园卡退卡明细清单》(附后),并指定经办人员按清单顺序收齐相应退卡人的校园卡,将上述清单的纸制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EXCEL格式)与校园卡一同交至校园卡中心。校园卡管理中心将在核对清单的信息完全正确后,于2-3日内将卡内剩余账款全额转存至与校园卡建立对应圈存关系的银行卡账户中。
特别说明:
1、由于校园一卡通系统需要于每日零时对系统进行结帐处理,需要退卡的学生务必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上交校园卡办理退卡手续期间务必确保原校园卡与其银行卡的圈存关系,不得撤销或变更校园卡与银行卡的对应圈存关系,否则校园卡内剩余账款将无法退回相应的银行卡中。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大学校园卡中心予以解释。
厦门大学校园卡中心
2008年6月12日
想办理余额转出或退卡的同学,请尽快联系团委办公室(电话:2187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