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评定厦门大学08-09学年若干资助项目的通知》(http://xsc.xmu.edu.cn/article.asp?ArticleID=1249),我院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同学可申请的助学金和专项生活补助如下:
(一) 周�棠助贷学基金(针对05、06级本科及06、07级研究生)
我校台湾校友
本科生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申请者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品行端正。
研究生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二年级以上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
3、申请者上一学年成绩优良,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励志助学金(针对05、06级本科生)
由深圳某企业捐资设立的“励志助学金”每年拨款10万元人民币,资助4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人每年25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品行端正。
(三)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针对07级本科生)
兴业银行捐款40万元人民币资助我校1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校正式注册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2、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品行端正;
3、申请者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4、学习勤奋,品学兼优;
备注:以上受助年度时间均指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
(四)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本学年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有所改变。学校根据该补助的学期预算按学院划分额度,每学期评定一次。资助档次为一等1500元/人、学期,二等1000元/人、学期,三等500元/人、学期。
申请注意事项:
1.一名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可在资助档次限额内(特困6000元、困难3000元、一般困难1500元)同时获得多项资助。但除了专项困难补助,只能申请一项助学金。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只可申请专项困难补助。
2.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录xszz网站申请(专项困难补助除外),凭学号登录,初始密码为123456。同时下载申请表格《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附件一)(“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请填写《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填写交给各年级负责人(05级彭靖佳 06级朱为超)。
3. 申请专项困难补助的同学请下载申请表格《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并注明申请的资助档次(一等1500元/人、学期,二等1000元/人、学期,三等500元/人、学期)。交至各年级负责人(05级彭靖佳 06级朱为超)。
4.网上申请及登记表送交截止日期为
附件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2006年10月26日).xls
附件二、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