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床位 危害何其多

近段时间,我校很多同学在讨论校内一些学生把自己的宿舍、自己在学生宿舍的床位出租出借给别人的事情,就这件事情,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在同学中开展了一次关于“出租学生宿舍 出租学生宿舍床位”的专项调查。

    许多同学通过填写问卷或在BBS上回帖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参与调查的同学包括校本部及海韵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漳州校区学生。绝大多数同学认为:

    一、 擅自出租学生宿舍 出租学生宿舍床位是违法行为。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 我国正大力推进建设法制化国家进程,高等学校理应是建设法制国家的先锋,高校的学生理应担负起依法治国推动者的任务。擅自出租宿舍、出租学生宿舍床位违法行为的存在,对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建立是一个极大的破坏。


    三、 我校学生宿舍是学校提供给同学们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温馨家园,只有厦大的学生才有可能取得在我校学生宿舍居住的资格。同学们每年缴纳的住宿费用,远远的低于同类房屋的市场出租价,少数同学把宿舍、把宿舍床位转租给他人,从中谋取个人利益,把学校给学生的优惠和福利装入个人的腰包,严重损害了学校的利益。

    四、 本来应该是自己身边同学住的宿舍,本来应该是自己身边同学住的床位,突然之间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广大同学,我们会住得安心吗?出租出借学生宿舍 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床位,严重损害在校学生的利益。给宿舍和校园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给同学们的人身和财产造成威胁。


    ⑴为什么我们的宿舍出现很多失窃事件?
    ⑵为什么不是我们的同学住到我们宿舍,违反学校住宿管理规定,影响我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却比我们还像主人,我们还要忍受?
    ⑶为什么我们天天讲维权,但是,当我们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不能够站出来,一起谴责这种行为?

    调查表明:95%以上的同学坚决反对把宿舍当做自己换取钞票的工具,反对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反对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床位!

    学校下定决心:要坚决制止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坚决制止出租出借学生宿舍床位!
  
    同学们:我们应该做些什么?

    学生公寓办举报电话:2182382。
    维护自身权益,我们一起行动!

 校研究生会
    校学生会
    200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