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寒假注意事项

1. 根据学校安排,寒假假期为2009118214。本科三到五年级和研究生的注册时间为213,大一大二的同学注册时间为214,学院对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已登记留校同学假期中如要离校本科生向06级白宽13275009130,研究生向08级李文瑾15960286615,说明原因与离校和返校时间。

 

2. 寒假期间留宿学生须自觉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遵守《厦门大学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不得留宿外人,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不得违规用电,不得在宿舍内烹饪饭菜,不得在宿舍内酗酒。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格遵守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外出时注意关好门窗。

 

3. 所有学生(特别是离校学生)务必将自己财物妥善保管,确保安全,无人宿舍务必将门窗锁好。留校本科生必须三人以上同居一室,研究生至少两个人同居一室。

 

4. 在旅途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件及随身财物,防止丢失。

 

5不得参与反动、违法、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活动,展现大学生良好形象。

 

6. 注意自我保护,不要轻信陌生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生的爱心进行诈骗,确保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

 

7. 严格遵守游泳安全规定,游泳务必三人以上同行,严禁私自下海或到水库游泳。早上630之前,晚上630之后严禁游泳。

 

8. 假期中,各类集体活动必须经院学生工作组审批后方可组织。

 

9.            注意饮食卫生,做好疾病预防。

以上各项,请各位同学认真遵守,预祝同学们春节快乐!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