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200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详见学生处网站http://xsc.xmu.edu.cn/),各学院(研究院)须于3月12日前将研究生校级奖学金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申报材料包括校级奖学金申请表、推荐名单汇总表、成绩证明及科研成果复印件。提交申报材料前,请有关单位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y1@xmu.edu.cn。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下载并填写《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并按所在学院(研究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研究院)确定推荐名单后,请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填表说明)(见附件)填写推荐名单汇总表。 本次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参照《厦门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研�2006�40号)执行。评奖过程中,对于获得受理后期满半年的国防专利视同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公开号进行计分,即计分20分。人文、社科类核心期刊目录参照2008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8�73号)以及2007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7�77号),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05年版)”(可登陆http://www.kiz.ac.cn/jcr/查询)和“jcr期刊目录(07年版)”(可登陆http://yjsy.xmu.edu.cn/hy/Show.asp?id=2395下载)。 获得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研究生,仅可参评高一级别的奖学金(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比其他奖项高一级别)。论文要求正式发表方可申请。提交科研成果复印件时,论文要求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末页,论著要求提交封面、章节编写说明以及内容首末页的复印件,其它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此外,还须进入科研成果网上系统录入科研信息。 各单位应要求经办人对奖学金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在评奖过程中,如有疑问,应与我院综合办加强沟通。 联系人:吴珊珊,联系电话:2180257。 相关附件:《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填表说明 2008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8�73号) 2007年核心期刊目录(厦大人�2007�77号) JCR期刊目录(05年版) JCR期刊目录(07年版) 关于印发《厦门大学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厦大研〔2006〕4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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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 ||
2009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