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校排球联赛开始报名

 

 

2009厦门大学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愿意报名的同学联系白宽:13275009130

 

 

一、   开赛时间:413 日(如遇雨天,则比赛顺延)

二、   地点: 场地分为东苑赛场和演武赛场。

三、参赛单位: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

三、参加办法:

1、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正式学籍的各类在校生。研究生、海外生不单独组队,分别纳入各自学院。

2、竞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各院可报男、女各1队。女生可参与男队,同一人限报一个队。男生不可参与女队。

3、比赛服装:各队比赛时所着服装应有明显号码,以免混淆。

4、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0名。

5、比赛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反规定者,取

消其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并通报全校。

6、比赛结束后,凡有球员参与打架斗殴,一经核实,取消其所在队全队比赛资格,并通报全校。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排球规则(取消自由人、技术暂停),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和每球得分制,前二局25分,须领先2分,无最高分限制,决胜局15分,17分封顶。

2、男网:2.38     女网:2.24

3、比赛采用分组循环,按比赛积分多少排出1――8名。

4、比赛各队应准时到场进行比赛,迟到15分以弃权论(遇到雨天按序推迟进行比赛)。

5、各队队员上场比赛时必须有明显的号码,无号码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五、计分办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按积分多

少排列名次。

2、名次决定办法:

1)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C=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C仍然相等,则取Z值:

Z=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高者名次列前;

3)如Z值仍相等,按他们之间之间净胜局数来决定,即胜局总数减负局总数。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男子组、女子组各取前8名,颁发奖牌,前3名另发奖金。

2、比赛成绩纳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评分项目。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0933047 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体育教学部办公室(王清明游泳馆301

   联系老师:罗文霞   2186410

3、抽签时间、赛前会议:2009472040,体育教学部会议室(游泳馆3,经乒乓球馆楼下入口)

八、本规则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厦门大学排球协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