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厦门大学学生排球联赛竞赛规程
愿意报名的同学联系白宽:13275009130
一、 开赛时间:4月13 日(如遇雨天,则比赛顺延)
二、 地点: 场地分为东苑赛场和演武赛场。
三、参赛单位: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赛。
三、参加办法:
1、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正式学籍的各类在校生。研究生、海外生不单独组队,分别纳入各自学院。
2、竞赛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各院可报男、女各1队。女生可参与男队,同一人限报一个队。男生不可参与女队。
3、比赛服装:各队比赛时所着服装应有明显号码,以免混淆。
4、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运动员10名。
5、比赛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反规定者,取
消其比赛资格及获奖名次,并通报全校。
6、比赛结束后,凡有球员参与打架斗殴,一经核实,取消其所在队全队比赛资格,并通报全校。
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排球规则(取消自由人、技术暂停),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和每球得分制,前二局25分,须领先2分,无最高分限制,决胜局15分,17分封顶。
2、男网:
3、比赛采用分组循环,按比赛积分多少排出1――8名。
4、比赛各队应准时到场进行比赛,迟到15分以弃权论(遇到雨天按序推迟进行比赛)。
5、各队队员上场比赛时必须有明显的号码,无号码的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五、计分办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0分。按积分多
少排列名次。
2、名次决定办法:
(1)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C值=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高者名次列前;
(2)如果C仍然相等,则取Z值:
Z值=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高者名次列前;
(3)如Z值仍相等,按他们之间之间净胜局数来决定,即胜局总数减负局总数。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男子组、女子组各取前8名,颁发奖牌,前3名另发奖金。
2、比赛成绩纳入“全年体育总竞赛”评分项目。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体育教学部办公室(王清明游泳馆301)
联系老师:罗文霞 2186410
3、抽签时间、赛前会议:
八、本规则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厦门大学排球协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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