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加强两岸之间的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东海大学、东华大学等大学签订了学生互换协议。学校拟从在读本科生中选派优秀学生于2009-2010年度第二学期(2010年3月)赴台湾各交流大学学习,交流时间为一个学期。现将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候选学生必须为本科二、三年级优秀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本次可以参加选拔的院系及交流学校名单及申请说明(见 附件1) ,各学院每所交流学校推荐1或2名候选人参加本校的面试。
3、申请者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
4、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对方接收学校免学费或住宿费,但我校学费和住宿费必须正常缴纳。
二、报名时间
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周三漳州上午10:00前,本部下午17:30前。 请同学们直接交给各年级的负责人汇总。(并在申请表上注明第一意向学校及第二意向学校)。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三、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并认真阅读申请程序和须知(见附件3)。
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a.个人详细履历(中英文各1份打印);
b.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 ( 附件2 );
c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d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