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有关图像采集的通知

各院、系:
1.2010年预计毕业生图象采集纸质相片已到,请各院、系教学秘书于3月5日前派人到教务处学务科领取相片和数据检查勘误表。其中相片请教学秘书妥善保管届时用以粘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数据检查勘误表请让信息有误的学生填写并于4月30日前上交给学务科。
2.为确保本科生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请通知已进行图像采集的本科生到各院系教学秘书处核对本人图像采集纸质的相片,同时必须自行上网核对电子图像信息。(纸质相片已核对)
3、上网核对电子图像信息的操作程序为:(1)、登陆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图像校对”。
(2)、按图像采集纸质照片上的信息进入,比如A同学身份证号为123456,但采集纸质照片上显示的身份证号为023456(可能录入的时候出错导致),请按023456的身份证号进入再进行修改。
(3)、纸质上如果信息无误请点击“信息无误”并确认,直到页面出现校对时间和校对结论 ; 如果信息有误请点击”信息有误”,请将有误信息更正。十天后再次上网核对(比如将错误的身份证号023456更正成正确的身份证号123456后,再次核对时请用更正后的信息),并点击”信息无误”并确认,直到页面出现校对时间和校对结论,核对程序才算结束。
每位本科生仅有一次校对结论的机会,请认真校对,否则无法进行本科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如无进行图象确认而无法进行电子注册(或注册不全)的,其责任自负。
4、此次无进行图像采集的预计毕业生,请按《关于做好2010届本科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2009)厦大教48 号文)的“特别提醒”办理。

 

 

七、特别提醒

1、 漏拍和因故未拍的毕(结)业生在201041-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自行到福州新华分社补拍(其他时间不接受拍摄),费用自理。地点: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福建采集站);拍摄联系人:黄瑞平;联系电话:0591―87818684

2、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现役军人及图像采集期间出国或住院的毕业生,原则上于20104月份自行到福州补拍;因特殊原因无法补拍的可到教务处学务科或者院系开具相关证明,然后交一寸(或二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一张进行扫描制作(注:经过扫描处理的上网图像效果相对较差)。具体情况可与中国图片社李国英联系(010-63072432)。由于扫描制作进度较慢,只制作上网图像,不再制作照片。毕业生在上交照片时,应按本校的上交数量要求,将同底版照片交给所在高校,用以办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清晰注名毕业生本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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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位参加图像采集的毕(结)业生应于拍摄后40天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确认图像,信息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