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a.个人中文履历1份(限1页);
b.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 (附件2);(打印为一张A4)
c.学生成绩单1份(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 (学院统一出具)
d.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e.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f.在学证明1份
四、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各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成绩及学分,不会影响学生外出学习所在学年的奖学金评审及保研事宜。返校后,由院系根据学生在交流大学取得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换成本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
附件2 赴港澳台交流项目申请表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新闻楼 361005学院邮箱:comm@xmu.edu.cn联系电话:+86-0592-2180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