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1-2012学年到山东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山东大学签订的“关于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书”, 2011-2012学年我校继续选派50名学生前往山东大学交流学习,对象为2010级本科生,每专业不超过5名,派出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学年(时间:20119-20127月)。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请有意向的学生于201148日上午10:00分前将学生报名表1份(见教务处网站)发送至电子版lovedy66@163.com。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申请交流的学生需慎重考虑,报名后不可随意变更。正在读双学位的同学,可以先向二学位开课系办理停学手续,回校再继续修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