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吉林大学等“关于交换培养本科生协议书”的精神,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我校继续选派本科生前往上述高校交流学习。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院大二、大三学生本次可申请2016年春季学期至吉林大学交流。
2.费用缴纳。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3.报名推荐。请同学们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缴交至新闻楼402林老师。
(1)学生报名表1份(见附件)
(2)中文成绩单1份(学生事务大厅打印)
(3)1寸照片3张(还需提供登记照电子版,以学生名字作为文件名及邮件名发至jjclgj@xmu.edu.cn)
校际交流是我校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参与校际交流活动,学生获得“第二校园”学习的重要经历。各有关单位应积极鼓励、组织学生参加校际交流。但具体到每个学生时,则需要申请交流的同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盘考虑。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如参加校际交流,可能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才能修完辅修课程。各学院应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获选拔参加交流的学生,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不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附件:国内高校交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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