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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
忙碌的考试季悄然而至。从本周开始,国家四、六级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及我校期末考试将陆续来临。
为进一步加强同学们诚信考试意识,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诚信考试是法律的规定。
考试作弊等行为已被纳入《刑法修正案(九)》,且已于2015年11月1日生效。凡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的、及替考的,将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学校也将严肃处理学生作弊行为。
二、诚信考试是校纪校规的要求。
《厦门大学考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厦大学〔2005〕26号)和《厦门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厦大学〔2014〕34号)等文件对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给予严格的处分规定。《学生违纪案例选编》鲜活的案例警示同学们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
三、诚信考试是道德的准则。
“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 诚信是每一个人学习生活中的重要标杆。在校园里,它让我们领悟自我约束的可贵;在社会上,它也是通往每一个灿烂未来的试金石。学生时代的每一门考试,都不仅只是一场文化知识的测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验。考场舞弊不仅是对自我实力与品德的否定,更是对学术风气的亵渎。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每一位同学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每一位学生的义务。
常言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考试正是同学们接受考验、收获喜悦的时刻。希望各位同学在考试季中认真复习,实事求是,严格要求自我,自觉遵守考纪,共同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新闻传播学院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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