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5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5]531号),2015年度教育部下发给我校85个台湾学生和74个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校的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
已获得2015 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已获得2015 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金额
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
博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四、申报名额分配
1. 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2. 本科生:
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名额分配 台湾 港澳侨 新生 自由申报 自由申报 老生 学生数 推荐名额 学生数 推荐名额 18 5 18 5
其中,台湾(老生):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2名
港澳及华侨(老生):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2名
五、材料报送要求
1. 提交材料包括:
(1)海外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2)厦门大学2015年度台港澳侨学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3)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志愿活动工时证明表,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社会实践及实习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有正式单位盖章和签字);
(4)上一学年成绩单(此项目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提供,无需学生准备)
2、2016年1月5日下午5:00前 ,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wxypy@xmu.edu.cn,主题标明:“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年级(本/硕)+姓名+联系电话”纸质版材料提交给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六、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4.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新闻传播学院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