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9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为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和《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2015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43号)的要求,现开展我校第9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截止时间

201633日上午11点之前

三、形式及要求

1.征文

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在800-2000字之间。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征文主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尤其是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研究生或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同学需在新浪微博#谁的青春不奋斗#话题下发表至少1条原创微博,并至少@三位好友@中国青年报@中国银行@厦门大学。

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和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2.视频

视频大赛主题为“让梦想点亮芳华”。

参赛对象为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视频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的青春、奋斗、梦想,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同学需在新浪微博#谁的青春不奋斗#话题下发表至少1条原创微博并至少@三位好友@中国青年报@中国银行@厦门大学。

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学校和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四、提交方式

征文和视频作品格式必须按照《征文、视频作品格式要求》(附件),所有参赛者必须填写活动报名表(附件),与作品一并提交。报名表及作品电子版发至xwxypy@xmu.edu.cn,主题标明“姓名+年级+/+电话+2016筑梦作品,如果视频无法上传,可将作品交到新闻楼313办公室。

五、评选与奖励

学校将根据稿件质量,设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同时为表彰此次征文活动中组织突出的单位,将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的学生和单位,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此外,所有优秀作品将提交至全国“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组委会参与国家评审。

申请表+格式要求

                                               新闻传播学院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