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大学2016年本科生“十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典型育人的作用,树立优秀毕业生典型,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第二届本科生十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2016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型

厦门大学十大优秀毕业生分为:学习发展类、竞技竞赛类、创业实践类、典型就业类、自立自强类、社会公益类、社会工作类、社会实践类、文化促进类、道德品行类等十大类。

三、基本评选条件

十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在学院拟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名单中遴选;十大优秀毕业生除应具备学校规定的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外,还需在以下某一或多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同学中有高度认同感,能成为同学的榜样。

(一)学习发展类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名列前茅。

2.获国家奖学金1次或校级奖学金2次以上。

(二)竞技竞赛类

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竞技竞赛精神和能力,以个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参加学校及以上各类竞技竞赛活动,且在国家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文体竞技竞赛中获得最高或较高奖项。

(三)创业实践类

1.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创业实践精神和能力。

2.以个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参加过省部级以上创业竞赛活动,且曾获省部级奖励1次以上;或个人或以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四)典型就业类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应征入伍等面向基层和国防就业项目计划就业,具有典型宣传意义。

2.具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到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就业,具有典型宣传意义。

3.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到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具有典型宣传意义。

(五)自立自强类

1.具有顽强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

2.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有突出的感人事迹,具有典型宣传效果。

(六)社会公益类

1.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重要成绩,产生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3.获得学校十佳志愿者(提名)优秀志愿者称号。

(七) 社会工作类

1.曾担任学校或学院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2.工作能力突出,得到师生认可,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团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

(八)社会实践类

1.个人或以团队主要负责人身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出色完成社会实践任务,个人获校级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或所在团队获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以上表彰。

2.根据学校要求策划组建社会实践队,社会反响好,并在实践结束后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社会实践项目具有创新性,社会贡献度高。

(九)文化促进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积极参加或组织校内外的各项文化活动,取得较大影响,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个人或组织团队积极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类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动漫等作品征集活动,获得表彰奖励并取得较大社会影响力;

(十)道德品行类

在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道德领域,表现出良好的品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反响,有典型的宣传意义。

四、申报及评选名额

(一)各学院申报名额

按照宁缺毋滥原则,原则上每个学院每种类别可推荐1人,如无符合条件者也可不作推荐。

(二)评选名额

十大优秀毕业生从上述十项类型各产生1名。当某一类型无符合条件的人选时,学校评审委员会视申报情况,将增加其他类别名额,最终产生10十大优秀毕业生

五、评优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十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同学,请填写评优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均要填写),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wxypy@xmu.edu.cn。纸质版材料交到旧院楼412张老师处。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31日(周四)下午1700

请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电子版发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新闻传播学院

                                        2016326

十大优秀毕业生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