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2016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恒生银行内地奖学金”、“宏信奖学金”等6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4,其中: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申报名额

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6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2.其他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奖学金的评选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各单位按照下达的名额等额报送,其中,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如果本单位在评选时有困难,可以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允许在单位内部进行硕博之间名额调整。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20169月份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奖学金。

台湾、港澳学生参评的宝钢学生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

参评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上评审办法和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5)中所规定的评奖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

 

三、申请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18日下午1700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xwxypy@xmu.edu.cn

1、有意申请此次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同学,请与91811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纸版)送交至新闻楼313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wxypy@xm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姓名+年级(硕士/博士)+联系方式”

2、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及要求见附件。

 

备注:

获得201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2016年国家奖学金(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往年参评国家奖学金使用的科研成果,在本次校级奖学金中不得重复使用。

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2017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以外)。

 

 

新闻传播学院

附件:2016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相关文件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