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9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选拔通知(第一批)

各位同学
为加强校际之间的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港澳30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第一批项目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一、二年级学生(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申请对象规定为准)。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
2. 申请人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 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及其它杂费。
5. 交流生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ice.xmu.edu.cn/showdown.aspx?news_id=3697);
2.成绩单 (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专业成绩排名); 
3.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以上材料请于3月4日17:00前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版(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建议同步多准备一份成绩单原件用于入选时提交给交流院校。

附件1: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一批).xlsx

附件2: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项目简章(第一批).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