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9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选拔通知(第二批)

为加强校际之间的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厦门大学与台港澳30所高校开展校际交换生项目。我校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第一批选拔工作已完成,现将第二批项目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硕士一、二年级学生(具体以项目一览表中申请对象规定为准)。硕士生务必事先征得导师的同意
2.申请人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及其它杂费。
5.交流生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住宿费按照我校与交流院校的协议互免或自付。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申请流程
申请人请于3月25日11:00前,将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ice.xmu.edu.cn/showdown.aspx?news_id=3697一份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年级辅导员处,签字部分可先空缺。学院将于3月26日汇总并确认合适人选。




附件4: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项目简章(第二批).rar附件1:2019年秋季学期台港澳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