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有关提前毕业规定,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确保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提前毕业条件
(一)硕士生申请提前毕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1.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年(不含休学时间);
2.已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包含开题报告),学业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平均绩点达3.7及以上;
3.已按要求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论文要求按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4.已缴清硕士生全程学费。
5.跨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得申请提前毕业。
(二)博士生申请提前毕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1.普通博士生、本科直博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不含休学时间);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4年(不含休学时间);
2.已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包含中期考核),学业成绩优异,研究成果突出;
3.已按要求完成毕业(学位)论文,论文字数不少于5万字;
4.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合格;
5.已缴清博士生全程学费。
二、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流程
1.硕士生申请提前毕业,须向学院提交《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毕业(学位)论文一份、个人成绩单及平均绩点证明、科研成果汇总表(若有)。
2.博士生申请提前毕业,须向学院提交《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毕业(学位)论文一份、个人成绩单、科研成果汇总表。
3.学院对研究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硕士生符合条件的,经导师和学院同意,由学院汇总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博士生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由学院组织毕业(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由学院具结预答辩证明材料(包含学生基本信息、预答辩时间、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成绩等)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4.博士预答辩委员至少5位新闻传播学教授或博士生导师(不含导师)。预答辩委员会按照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态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就博士生是否通过论文预答辩和同意学生提前毕业进行投票。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方为通过。
5.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上报材料,作出是否同意学生提前毕业的批复。未经研究生院批复同意,不能安排毕业(学位)论文送审、论文答辩以及相关毕业事宜。
6.提前毕业申请人上报材料截止时间:申请在夏季提前毕业的,上报截止时间为1月10日;申请在秋季提前毕业的,截止时间为4月1日;申请在冬季提前毕业的,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三、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处理
1.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通过正式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获准提前毕业申请的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不通过或答辩不通过的,取消其提前毕业资格,转为正常毕业,学院亦不得再为其提前组织论文送审、答辩等事宜。
四、其他
1.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学习年限不少于五年的可以正常毕业,但必须按规定缴清博士生全程学费;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废除2017年10月30日发布的《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提前毕业实施细则》。本办法由新闻传播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新闻传播学院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