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新闻传播学院2020-2021年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学校将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院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及要求

博士1名额(3万元/人);学硕2名额(2万元/人);专硕4名额(2万元/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有相当于在二类核心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现代广告》(学刊)系我院承办刊物,在该刊上发表论文不予计分)。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相当于在二类核心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有在普通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现代广告》(学刊)系我院承办刊物,在该刊上发表论文不予计分)。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6、同等条件下,有经学校或学院认定的学生工作或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奖项兼得问题

1. 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本次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若参评校庆期间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获得上一学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次学年国奖。

2.校级奖学金之间: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19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3.三大奖:之前学年获国奖的学生,非同一学年可用新的成果参评除三大奖之外的其它校奖,评三大奖可将新的成果和之前的成果一起累计来申报;如果评上三大奖,校级奖学金用过的成果可以继续参评国奖但之前国奖用过的成果是否能再用于国奖取决于学校学院当年国奖规定。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并提交材料

(二)学院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评审;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通过初审的同学进行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后,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复审后,将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五)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材料,拟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

(六)全校推荐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及大南校门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上报教育部;

(七)教育部确定获奖名单后,发放奖学金。

 

、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于9月27日16时前提交至新闻楼313办公室(不按要求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1《承诺书》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020-2021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 学习成绩登记表(至嘉庚三号楼一楼自助打印)

5 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研究生院系统下载)

6 (自测加分)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7 相关事迹证明材料

 

(二)电子版材料于9月27日16前发送至xwxypy@xmu.edu.cn,邮件主题为研究生国奖+专硕/学/博士+姓名+联系方式不按要求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1《承诺书》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020-2021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020-2021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 学习成绩登记表(至嘉庚三号楼一楼自助打印)

5 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研究生院系统下载)

6 (自测加分)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7 相关事迹证明材料(扫描件)

  

  备注:

①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往年已使用过的国奖申请材料不得使用)。

 

 

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附件包.rar

其他材料可至厦门大学学生处官网查看https://xsc.xmu.edu.cn/2020/0915/c3084a413554/page.htm

 

联系人:蔡老师 0592-2187072

 

 

新闻传播学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