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学校将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新闻传播学院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8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额为16人。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单位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
新闻传播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年级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 | 其他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
2017级 | 17 | 34 | 34 |
2018级 | 17 | 34 | 34 |
2019级 | 13 | 25 | 25 |
合计 | 47 | 93 | 93 |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
3.《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4.《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5.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6.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三、评审程序
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各奖项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截止时间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30日11:30前)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纸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纸质)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10月14日11:30前)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纸质)
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xwxypy@xmu.edu.cn,邮件注明:“申请的奖学金项目+本/硕/博+年级+姓名+联系方式”,如“国家奖学金+本+2017级+张三+15260221000”,无备注或者超过指定时间发送邮件均视为放弃申请,纸质版交给各自辅导员。
五、注意事项
1.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即排名位数除以总人数的值应小于或等于0.1);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可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
(2)国家励志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通过2019-2020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2.奖项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与校级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本次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新闻传播学院各项院级奖助学金(人民网优秀论文奖学金除外)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兼得,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与学院各项奖学金兼得,同一学年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通知附件.rar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