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具体情况,现将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生除外。

已获得2020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等级和名额

1.台湾学生:本科老生申报名额2名,本科新生及硕博研究生自主申报。

2.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老生申报名额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本科新生及硕博研究生自主申报。

 

三、奖励标准

1.本科学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2.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

 

四、申请基本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五、申报名额分配

1.本科生:申报名额按奖励名额与各学院学生数的比例下达至各学院,我院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6

2.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学生(不含延期毕业生),学生自由申报。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位同学需在3月7日前将个人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以下信箱:xwxypy@xmu.edu.cn,主题标明教育部2020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姓名+年级+联系方式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学习成绩登记表(学校网站下载);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5)奖学金获奖证书;

6)竞赛获奖证书(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证明

 

七、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附件:

1.(财科教〔2017139号)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财科教〔2017140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3.(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4.研究生计分和本科社会活动分执行标准

5.各类申请表

6.厦门大学2020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申报名额分配表

 

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材料.zip



联系人:张锡臻老师,0592-2187571


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