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1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3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36项)、定向奖学金(3项)和专项奖学金(4项)三大类。

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二、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

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2、附件3。其中: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1)本科生(各6名,共18名):原则上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可申报2名(申报2名以上候选人的学院,在推荐名单汇总表上写明推荐顺序),1000人以下的学院申报1名,申报的候选学生应为本学院最优秀的学生;

  (2)研究生(各4名,共12名):原则上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

  (3)“三大奖”实行差额评定。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扣除定向颁发给学院的名额)按照学院人数进行分配,各学院按照下达名额等额报送。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如果各单位在评选时有需要在硕博之间调整名额的,可以向秘书组提出书面说明。

为避免有些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某些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2个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备选名额,备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如果备选名额超过1个的,请标明推荐顺序。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现象,指标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二)定向奖学金

各定向奖学金的申报名额按等额的标准进行申报,陈掌谔奖学金的体育特长生的申报名额不限。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申报名额见附件4

 

三、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非2019级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参评适用);

4.国际学生奖学金的申报条件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其中,第六条海外研究生奖学金评分办法参照厦大研〔201129号文件执行;第十一条厦门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申报和评审程序参照厦大学〔201142号文件执行。

5.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仅供参考)。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生处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四、其他说明

1.获得过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0年国家奖学金、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0年下半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1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5.获得2020年新闻传播学院天艺文创奖学金、吕行口语奖学金、国强传媒学子奖助学金(团体获奖除外)、人民网奖学金(人民网优秀论文奖除外)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6.获得本次校级奖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2021年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申请校庆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报表电子版(申请三大奖的同学,还需提交汇总表电子版),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wxypy@xmu.edu.cn。主题标明“2021校庆奖学金+/+姓名+联系方式”。

专项奖学金申报材料需在310前提交;其他奖学金需312日上午1000前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以根据学院评定办法加分细则提供相应材料):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2)参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

5)奖学金获奖证书;

6)竞赛获奖证书;

7)科研成果: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电子版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在未列入本目录的原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效期截至2020630日。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附件.zip


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请学生本人确认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有伪造不实信息,将依照校规严肃处理。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新闻传播学院

2021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