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教学实验中心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本实验中心安全有序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特制定本规定,请学生严格遵照执行。

1.所有进入实验中心的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的实验安全网上考试,并仔细阅读《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进入各实验室需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本。非本院学生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实验室老师同意并告知安全使用规定后,方能进入实验室。

2.院内外学生均不得使用本实验中心设备从事与教学科研无关的商业事项,除非事先得到学院分管副院长以上领导的书面批准。

3.本实验室禁止使用明火,禁止携带、使用非本实验中心的大功率电器,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保持实验中心的整洁与安静,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严禁在各实验室内吸烟、进食、吃零食;严禁带饮料及食品进入房间,相关物品必须放在楼内专设的桌子上,离开时将垃圾带走,楼内不得停放电动车。

5.离开时请将桌椅归位,关闭设备和空调电源,并告知老师后方可离开。

6.严禁使用楼内电脑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否则后果自负,且一经发现永久取消进入实验中心资格。

7.晚间使用实验室的同学要保证楼内的安静及安全,进出大门刷卡并随手关门,若有将大门敞开者,由值班人员与实验室老师商量后取消刷卡进入的资格。

8.需借用器材的同学,要接受前期相应的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借用设备时请预先填好器材借用申请表,请相关授课老师签字,并提供本人的有效证件。

9.学生个人需要拍摄比赛作品或者毕业作品,需要提前将作品策划书提交实验室,经实验室老师审核方可使用设备。获奖者需将证书复印件一份交到实验室存档。

10.为了保证学生公平地使用机器,发挥最大效能,原则上请遵守以下条款:

1)设备使用需提前预约,每次预约单不可超过一张。

2)不支持同一团队连续使用(连续三天或者连续两周末)。

3)机器如在外过夜,非周末时间必须在第二天早上九点之前还至办公室,由实验室老师检查完设备后收回。周末设备可以外借两天,周一早上九点之前必须将设备归还,经检查后收回。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时间的,需提前跟老师报备。

4)出现任何损坏(摔裂、附件丢失、油污等)由借用人负责赔偿。赔偿标准以厂家提供的价格为准。

5)非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借机,需其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以及新闻传播学院主管副院长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本院学生借机拍非本院作品,需新闻传播学院分管副院长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出。

11.外拍活动如果是在厦门以外地区或者市区内,需确保安全,外拍人员必须向实验室负责老师报备并购买保险。

12.门禁卡不得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则取消使用权限。

13.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将按校规校纪处理。

14.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由新闻传播教学实验中心解释。

 

                        

 

      新闻传播学院教学实验中心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