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各位同学:
       2021-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工作已启动,通知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1.国家奖学金:博士1名额(3万元/人);学硕1名额(2万元/人);专硕3名额(2万元/人)

2.校级奖学金推荐名额(即学院仅有推荐权,学校根据各院推荐名单择优评选)

    港澳台宝钢推荐名额:学院差额评选1名((10000元/人,面向港澳台生,全校最终评选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提名人:学院差额评选1名(10000元/人,全校最终评选3名)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有相当于在二类核心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现代广告》(学刊)系我院承办刊物,在该刊上发表论文不予计分)。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有相当于在二类核心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有在普通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现代广告》(学刊)系我院承办刊物,在该刊上发表论文不予计分)。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6、同等条件下,有经学校或学院认定的学生工作或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校级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学习勤奋刻苦,课程成绩优良;
(四)科研成果突出,创新实践能力显著,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发表专著、获得高水平科研奖励或有其它被学院评奖委员会认定的具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突出科研成果。
    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增刊、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奖学金说明
(一)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

(二)奖项兼得问题

    1. 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本次校级奖学金项目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本次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若参评2021年校庆期间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获得上一学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次学年国奖。
    2.校级奖学金之间: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即获得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3.三大奖:之前学年获国奖的学生,非同一学年可用新的成果参评除三大奖之外的其它校奖,评三大奖可将新的成果和之前的成果一起累计来申报;如果评上三大奖,校级奖学金用过的成果可以继续参评国奖,但之前国奖用过的成果是否能再用于国奖取决于学校学院当年国奖规定。

五、提交材料(详见《附件:审批表、汇总表、申请表、备案表、填写规范、说明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以下顺序装订)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2.《承诺书》(只需提交纸质材料)
    3.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只需提交纸质材料,学生不需找教学秘书签字盖章)
    4.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发表的论文,请用铅笔在醒目位置标准期刊级别)
    5.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或
       2021-2022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纸质版)
(二)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
    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 (电子版+纸质版)


备注: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文件名:××申请表-张三;××汇总表-张三。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六、截止时间

   请申请者于9月24日(周五)14:00前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xwxypy@xmu.edu.cn,纸质版(按顺序装订)交至辅导员办公室(新闻楼412)。     

附件1: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doc

附件2:2021年各类奖学金评奖分配指标.xls

附件3.厦门大学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zip

附件4:有限制性条件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5:各项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xls

附件6:审批表、汇总表、申请表、备案表、填写规范、说明等.zip

附件7: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docx

附件8: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