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我校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我校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我校有着悠久的革命传统和国防教育的历史,素有服从国家需要、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光荣传统。今年46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我校建校100周年,嘱托厦门大学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与时俱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全面提升服务区域发展和国家战略能力,为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我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新兵征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兵征集相关要求

(一)征集对象

厦门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优先征集2021届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具体条件要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

2.年龄条件

1)男兵: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199911日至20031231日期间出生);2021届毕业生视为应届,不超过24周岁(199811日后出生)。

2)女兵:在校生年满18-22周岁(199911日至20031231日期间出生);2021届毕业生视为应届,不超过23周岁(199911日后出生)。

3.身体条件

1)男兵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兵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2)视力要求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需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血液、肝功、尿检、心理检测等符合标准。

具体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详见https://www.gfbzb.gov.cn/zbbm/zcfg/byfg/tjbz.shtml)。

4.户籍条件

学籍在厦门大学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均可从厦门大学报名应征。

(三)征集流程

1.网上报名

有意向的大学生即日起可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应征地请选择: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

夏秋季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202141日至2021815

女兵:2021626日至202181518

按往年惯例,思明区征兵办将于20216月底组织高校应征报名的同学参加第一次体检,请有意报名者于2021620日前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后续流程具体时间待上级部门安排后另行通知。

2.体检办法

预征对象的体检工作:

男兵: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

女兵: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

3.政考办法

预征对象入学后的政治考核工作由所在学院和厦门市大学路派出所负责。

4.关于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政策

参照国家、福建省及厦门市大学生参军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征兵工作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征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工作分工,组织力量投入,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严把质量关,代表学校对年度征兵工作负总责。人民武装部下设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兵役机关和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各学院成立征兵工作小组,由分管本科生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征兵工作专员和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做好兵源摸底、宣传动员和政治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任务分工

1.武装部、学生处、宣传部、校团委、学院:负责共同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做好征兵动员及退伍学生和入伍学生的欢迎欢送工作。

2.武装部:负责明确当年征兵政策,统筹工作进程。及时向学生处、招生办、研究生院、教务处、财务处及学院通报当年征兵入伍及退伍学生名册。

3.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负责落实入伍期间的学籍保留及档案保留工作和退伍学生的复学、转专业等工作。

4.财务处、学生处:负责协助做好宿舍退费、学费补偿代偿、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学校助学金、奖学金发放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手续办理工作。公寓办及时做好退伍学生宿舍的安排。

5.教务处、招生办及各学院:负责落实好关于退伍学生保研、考研等相关政策。

6.保卫处、学生处、武装部、各学院:负责共同做好应征学生的政考工作。

7.学生处、武装部:负责退伍复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好入伍学生及双拥单位的节日慰问工作。

8.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负责做好退伍复学学生的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

9.学院:负责协助学生做好入伍申请、政考材料准备、学习成绩及复学安排等事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福建省及厦门市的优抚政策。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

1)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今年夏秋季征兵相关工作的落实。

2)各学院征兵工作小组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就征集对象、征集条件和标准、征集时间、征兵程序、征兵优惠政策等问题进行全面宣传,积极引导和激发我校学生应征入伍的激情,重点动员2021届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

3)在学生应征入伍过程中,相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入伍学生做好入伍申请、政考材料准备、学习安排等工作,配合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征兵动员、应征报名及预征初检、初审工作,确保推荐预征报名应征学生热爱国防和军队事业、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同时,配合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应征体检、政考、退伍学生欢迎和入伍学生欢送等工作。

2.深入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征兵工作良好氛围

1)要认清形势,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注意今年征兵工作的新变化和新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时间节点,使我校征兵宣传工作深入到位。

2)要选好宣传内容,对学生讲清大学生参军是宪法赋予的义务,讲清征兵优抚政策,讲清工作部署的变化,讲清征兵标准和条件,提高学生报名热情。

3)要用好宣传载体,要借助传媒全面造势,广泛动员。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新闻媒介发布征兵信息,在学院的自媒体设置征兵工作专门标识,并链接“全国征兵网”。通过党、团组织等学生组织系统,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4)要做好征兵工作的分工,落实到人头。各学院应确定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确认与武装部对接的征兵工作专员名单,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本单位2021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征兵工作职责,拟定征兵动员举措,拟制宣传教育提纲,摸清兵役登记底数,提前做好兵役登记,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做好面上宣传和个别动员工作,确保暑假前宣传到位,为征兵报名和政考打好工作基础,完成征兵任务。

3.实行征兵工作量化考核

学校将征兵工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综合测评体系。

三、联系方式

(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地址:思明区虎园路3号万佳东方酒店5

2.电话:0592-2032422(工作时间)

(二)厦门市思明区征兵办公室

1.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三里25

2.电话:0592-8269309(工作时间)

0592-8269311(非工作时间)

(三)厦门大学征兵工作站

1.地址:颂恩楼-502

2.电话:0592-2181313(工作时间)

3.E-mail:xmurwb@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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