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硕士结业,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条件:①进修过至少 5 门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在有关学术期刊曾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提供发表论文的摘要),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成果奖励。
二、招生类别
我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
三、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博士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2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zs.xmu.edu.cn)。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四、学制和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8年,在校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学习年限。
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五、招生方式
2022年我院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分为申请材料初审和复审考核两个阶段进行。
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登录厦门大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并支付报名费;第二、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2022年1月1日-2022年1月17日。
网址:http://bsbm.xmu.edu.cn
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人民币。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核,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2.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请务必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报考材料纸质版寄(送)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61005,电话:+86-(0)592-2187199,封面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同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atzs@xmu.edu.cn(请将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份PDF 格式,邮件标题注明:港澳台博士申请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2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无硕士毕业证书者可免交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或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数据的复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关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资格”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方准予考试。持预毕业证明报考者须在开学报到前提交最高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请考生将上述申请考核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后一并寄来。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若在中国境内寄送材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运,以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
3.审核并确定考核名单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数据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查者将转送学院进行资格复审。学院将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确定入围考核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后确定通知入围者参加考核。初审选拔成绩不记入最终考核结果。
4.组织面(笔)试
1.考核时间和资格复审
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上旬。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
(2)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3)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4)身份证件原件。
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台湾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下载区下载。
(6)体检表(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在参加复试考核前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7)科研成果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5门及以上所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考核内容
(1)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同时,还必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素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考核主要形式【将根据疫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请关注学院网站实时通知】
(1)笔试
学院组织进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外语笔试等测试,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且笔试成绩必须合格(百分制60分)。
(2)面试
面试由学院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且面试成绩必须合格(百分制60分)。面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占70%;外语测试占3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占比值,但考核不合格不给予录取。
六、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可于6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7月寄发给考生本人。
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习费用和奖学金
1.学费: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相同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学费为3.9万元/生.全程。四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学费。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奖、助学金
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相关标准参照我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
八、学位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博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博士学位证书。
九、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 我校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联系方式
1.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研究生的考务工作。
3.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 2187199/2188375
传真:+86-592-2180256
Email:gatzs@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
传真:+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电话:+86-592- 2185951 钟老师
Email:zhjuan123@xm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