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学校将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各单位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见附件2。其中:
1.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新闻传播学院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7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名额为18人。
2.校级奖学金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学院推荐名额为1人(全校差额评选5名)。宝钢奖学金等额推荐名额为1人。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单位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
年级 | 学业优秀一等 | 学业优秀二等 | 其他六种合计 |
2019 | 16 | 32 | 32 |
2020 | 17 | 34 | 34 |
2021 | 13 | 27 | 27 |
合计 | 46 | 93 | 93 |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
3.《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
5.《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
6.《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7.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定暂行办法
8.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3)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4)。
三、评审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提交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相关申请表见附件6。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
校级奖学金 9月21日(周三)中午13:00;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22日(周四)下午2:30;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10月10日(周一)上午10:00。
提交材料要求:务必按照附件6的要求,填写规范!
1.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本科生):
本科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电子+纸质),成绩单(纸质版,学生事务大厅打印),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科研成果、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获奖证书等),请根据《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厦大学[2007]12号)自行计算课程成绩分和社会活动加分。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纸质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纸质)
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xwxypy@xmu.edu.cn,邮件注明:“申请的奖学金项目+本+年级+姓名+联系方式”,例如“国家奖学金+本+2019级+张三+15260221000”,无备注或者超过指定时间发送邮件均视为放弃申请,其中港澳台生奖学金纸质版交到新闻楼412徐老师处,其他奖学金申请交给各自辅导员。
四、注意事项
1.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即排名位数除以总人数的值应小于或等于0.1);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可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
(2)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参评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可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2.奖项兼得问题: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与校级奖学金项目不能同时兼得;
(3)校级奖学金之间: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除三大奖以外的2023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得过本次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5)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次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新闻传播学院各项院级奖助学金(人民网优秀论文奖学金除外)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兼得,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与学院各项奖学金兼得。
新闻传播学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