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0-28 作者: 点击量:1451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优质生源,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选拔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以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

一、基本原则

1.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培养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简称“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工作。

2. 对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选拔人数,我院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3.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我院根据所有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的博士生名单。

二、选拔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厦门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3、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分,无挂科成绩并且成绩优秀的二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且自硕士研究生入学起至硕博连读报名前,在北大核心刊物或南大CSSCI刊物(包含扩展版)至少发表一篇新闻传播学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待刊请提供刊物单位盖章的待刊证明,并提供论文全文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4、定向生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其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有效证明。

5、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具体选拔工作流程

1、符合申报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研究生院相关通知准备相应材料,考核小组将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申请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并在11月10日前提交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专家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申请人申报的博导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3、硕博连读复试资格选拔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5人),由学院党政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院长为组长。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和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内容分为思想品德考核和学术能力考核两个方面,考核最终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视为通过初试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并最终由基层党委进行鉴定。思想品德考核占初试考核成绩的10%

学术能力考核主要对申请人的学术诚信、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其中外语占初试考核成绩的30%,专业(科研潜力、科研成果)占初试考核成绩的60%

4、考核结束后,学院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5、获得硕博连读复试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其他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我院根据所有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的博士生名单。

四、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与之相关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3.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 年限不低于五年。

4.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已录取为博士的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可转为硕士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 2 年,一般不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5.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6.已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本实施细则从2022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起使用,由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