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毕业班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2-2023学年内(即2023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二级单位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具体名额指标见附件)。
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名额
优秀毕业生:14人
优秀三好学生:3人
三好学生:12人
优秀学生干部:3人
此外,还将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若干。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于5月31日(周三)前填写《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以及《2022-2023学年毕业班荣誉称号评选报名信息》excel表(申请多项荣誉称号须同时在各单项子附表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等,详见下列第四点第2条),将个人申请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毕业班荣誉称号申请”,发送至邮箱xwxypy@xmu.edu.cn,纸质版提交至至善楼315。
(二)学院: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经学院公示初评结果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获评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分别进入“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优秀毕业生申请”应用进行填报,两者分开填写);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带生辅导员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进行审批。
(三)学生工作处经过审核,在学生处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四)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申请、评选需通过系统进行。
(二)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2-2023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3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