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3年院庆期间将评选颁发“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萍踪厦颖奖学金”“曹芳华奖学金”“远绅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具体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奖励类别

天进奖学金

10

4000/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注:本科生7名;研究生3

天进励志奖学金

5

4000/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萍踪厦颖奖学金

5

4000/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曹芳华奖学金

7

4000/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注:研究生2名、本科生5名(本科生中广告学专业学生2名)

远绅奖学金

8

5000/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注:其中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人,硕士研究生不少于4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选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见附件):

1.《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2.《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萍踪厦颖奖学金评选办法》;

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曹芳华奖学金评选办法》;

4.《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远绅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评审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各奖项按照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获奖学生需向设奖方提交有关学习、工作、科研竞赛、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方面的成长报告,字数2000字以上。

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远绅奖学金的同学需自行按照加分细则计算加分明细(远绅奖学金评分细则参照《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

2.申请人在word申请表上填写完整,附上证明材料以便核对,同时填写相应的excel信息汇总表,并将word申请表excel信息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611日下午5点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wxypy@xmu.edu.cn,邮件注明“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年级+姓名+联系方式”,无备注或超过指定时间发送邮箱均视为放弃申请。

612日上午11点之前将纸质版材料请交到至善楼315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229月以来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年公示的上半年校级奖学金、木之森奖学金、2023年校庆期间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的同学,不能参与此次评奖。

2.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在籍期间不能重复获评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萍踪厦颖奖学金、曹芳华奖学金、远绅奖学金其中之一。

2023新闻传播学院院级学金相关附件.ZIP.zip


新闻传播学院

202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