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年院庆期间将评选颁发“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萍踪厦颖奖学金”“曹芳华奖学金”“远绅奖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具体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奖励类别 |
天进奖学金 | 10 | 4000元/名 |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注:本科生7名;研究生3名 |
天进励志奖学金 | 5 | 4000元/名 |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
萍踪厦颖奖学金 | 5 | 4000元/名 |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
曹芳华奖学金 | 7 | 4000元/名 |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注:研究生2名、本科生5名(本科生中广告学专业学生2名) |
远绅奖学金 | 8 | 5000元/名 |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注:其中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人,硕士研究生不少于4人 |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选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见附件):
1.《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2.《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萍踪厦颖奖学金评选办法》;
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曹芳华奖学金评选办法》;
4.《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远绅奖学金评选办法》。
三、评审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各奖项按照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获奖学生需向设奖方提交有关学习、工作、科研竞赛、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方面的成长报告,字数2000字以上。
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远绅奖学金的同学需自行按照加分细则计算加分明细(远绅奖学金评分细则参照《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实施细则》)。
2.申请人在word申请表上填写完整,附上证明材料以便核对,同时填写相应的excel信息汇总表,并将word申请表、excel信息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于6月11日下午5点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wxypy@xmu.edu.cn,邮件注明“申请的奖学金名称+本/硕/博+年级+姓名+联系方式”,无备注或超过指定时间发送邮箱均视为放弃申请。
6月12日上午11点之前将纸质版材料请交到至善楼315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自2022年9月以来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年公示的上半年校级奖学金、木之森奖学金、2023年校庆期间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的同学,不能参与此次评奖。
2.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在籍期间不能重复获评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萍踪厦颖奖学金、曹芳华奖学金、远绅奖学金其中之一。
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6月10日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新闻楼 361005学院邮箱:comm@xmu.edu.cn联系电话:+86-0592-2180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