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具体申报名额指标数见附件2。其中: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指标数根据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综合考虑各单位学生人数比例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等因素进行分配。

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

奖项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

7

18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指标按照各单位本科生人数予以分配。其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见评审文件。

我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为:

奖项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

学业进步奖学金

学术创新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学金

志愿服务奖学金

社会工作奖学金

文体优秀奖学金

名额

41

83

83

8

41

21

21

21

21

 

二、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各项奖学金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见附件3):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 2020级及以后入学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4.《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5.《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三、评审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奖学金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开展。

(二)提交材料要求

务必按照附件45的要求,填写规范!相关申请表见附件5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严格按照规范填写)(电子版+纸质版)

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2.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申请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xwxypy@xmu.edu.cn,邮件注明:“申请奖学金项目++年级+姓名+联系方式”,例如“国家奖学金++2020+张三+15260221000”,无备注或者超过指定时间发送邮件均视为放弃申请,纸质版交至至善楼315办公室。

(三)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截止时间:20231091500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截止时间:1018日中午1200

提交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1.评审条件特别说明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30%),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评审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可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2)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参评学生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且通过参评当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具体可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中学业进步奖学金面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本科生评选。

2.奖项兼得问题

1)同一学年内,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4)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学金。

6)本次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新闻传播学院各项院级奖助学金(人民网优秀论文奖学金除外)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兼得,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与学院各项奖学金兼得。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1)参评年度违反校纪校规者并被学校处分;

2)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相关附件.rar

                                                       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