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4年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于1921年设新闻学部,1924年改称新闻学系,1926年新闻学系停办。1983年,厦门大学恢复新闻学教育,成立新闻传播系,设广告学和国际新闻专业。1985年创办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1993年获批设立新闻学硕士点,2000年获批设立传播学硕士点,2006年获批设立二级学科传播学博士点及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硕士点,2007年成立新闻传播学院,2011年获批设立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成了涵盖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2012年设立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4年入选中国新闻奖首批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同年成为福建省委宣传部与厦门大学共建的新闻传播学院。学院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造就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后备人才。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招收15名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类别与学习形式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各专业均为专业学位、定向就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被录取的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采用集中授课的学习方式(非周末授课),每学年集中安排时间到校线下学习。(备注: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可选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全日制课程学分不纳入毕业学分。)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可按相关条例申请提前毕业),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报考条件

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本科生;境外本科毕业学历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满3年或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在参加复试前向报考院系提交:A、已修过6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的证明,方能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https//yz.chsi.com.cn。具体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2.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此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若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选择填报,由此造成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及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责任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

具体要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后续公告。

1.网报期间,我校将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网。

2.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少民骨干和退役士兵等专项计划证明材料、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1223日至24

2.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3.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初试无参考书目,考试内容范围详见 https://zs.xmu.edu.cn/info/1174/26361.htm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招考办和学院网上通知。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等相关文件精神,新闻与传播专业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6.8万元,第一年缴交2.8万元,第二、三年分别缴交2万元。

十、招生咨询电话

0592-2185951 钟老师、陈老师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招生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厦门大学及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