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本通知包含研究生的校级毕业班评优与院级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3)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1.校级: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2.院级: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包括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我院评选名额
1. 校级毕业班评优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研究生 | 13 | 3 | 11 | 3 |
2. 院级优秀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
院级优秀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仅设院级“优秀毕业生”称号,评选名额为可参评学生数的10%以内。
三、评选条件(见附件2、3第三章第五条)
研究生校级与院级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分别见附件2第三章第五条、附件3第三章第五条。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2.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3.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4.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
5.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6.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4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7. 校级与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将同步评选,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若未入选,将作为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参评对象。
五、评审程序与材料提交要求
(一)学生自主申请
1. 有意参评 “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班学生于6月2日前(周日)填写线上信息收集表《2023-2024学年研究生 “优秀毕业生”信息收集表》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V3hNRmFXWmpsQlVK
2. 有意参评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毕业班学生于6月2日前(周日)填写线上信息收集表《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收集表》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V2JEb2pKWEpLTWRz
(二)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经学院公示初评结果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系统申报与审核
获评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学院评审小组及辅导员进行审批。
(四)学校审核及表彰
经过学生工作处审核,在学生处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后期组织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附件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doc
附件4:厦门大学2023-2024学年毕业班各单位研究生评优指标数.xlsx
校级通知:
厦门大学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994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