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院庆期间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4年院庆期间将评选颁发“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萍踪厦颖奖学金”“曹芳华奖学金”“远绅奖学金”“启德奖学金”“春华奖学金”“春华助学金”,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具体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如下:

奖学金名称

奖励名额

奖励金额

奖励类别

评审周期

天进奖学金

10

4000元/名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

注:本科生7名;研究生3名

参评前三学期

2023年2月12日—2024年2月24日

天进励志奖学金

5

4000元/名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参评前三学期

2023年2月12日—2024年2月24日

远绅奖学金

8

5000元/名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在新闻传播学院学籍需满一学期以上。

注:其中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人,硕士研究生不少于4人

上一学年22-23学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萍踪厦颖奖学金

5

4000元/名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在新闻传播学院学籍需满一学期以上

上一学年22-23学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曹芳华奖学金

7

3000元/名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研究生,在新闻传播学院学籍需满一学期以上。注:研究生2名、本科生5名(本科生中广告学专业学生2名)

上一学年22-23学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启德奖学金

3

3000元/名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在籍(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上一学年22-23学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春华奖学金

8

4000元/名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在新闻传播学院学籍需满一学期以上。

注:研究生3名、本科生5名

上一学年22-23学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春华助学金

4

2000元/名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在新闻传播学院学籍需满一学期以上。

注: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

上一学年22-23学年)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注:可同时申报多项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评。




二、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

(一)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选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见附件1):

1.《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2.《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萍踪厦颖奖学金评选办法》;

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曹芳华奖学金评选办法》;

4.《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远绅奖学金评选办法》;

5.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启德奖学金评奖办法》;

6.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春华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7.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版)》

8.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定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

(二)评分细则

1.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加分明细参照《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分细则》;远绅奖学金评分细则参照《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23年修订版)》;萍踪厦颖奖学金评分参照《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定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

2.其余奖学金由学院评奖委员会按照对应评审办法评选。

  

三、评审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各奖项按照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提交材料要求:

1.下载附件中所申奖学金申请表word填写。申请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远绅奖学金、萍踪厦颖奖学金的同学需自行按照加分细则计算加分明细;申请曹芳华奖学金、启德奖学金、春华奖学金、春华助学金的同学请按照申请类型填写相关事迹

2.请将相应证明材料按填写顺序附在申请表中,或另附文件(合成一个PDF文档),以便核对(否则不予计算分数)。如未按照要求导致计分错误,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请自主核实志愿服务、竞赛等证明材料的评审周期,请勿提交周期以外的证明材料。

3.请学生本人确认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有伪造不实信息,将依照校规严肃处理。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材料提交:

6月7日(周五)12:00前填写在线信息汇总表https://f.wps.cn/g/616POhok/,并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上传(文件命名为【姓名+xx奖学金+申请表/证明材料+联系方式】)。

  

四、奖学金兼得关系说明

1.自2023年9月以来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的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校庆期间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的同学,不能参评本次院级奖学金。(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大四学生可参评本次启德奖学金、春华奖学金、春华助学金。)

2.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在籍期间不能重复获评同一项院级奖学金。

3.获得此次院级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评2024年9月以后的各项奖助学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评选,若当年奖学金名额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划入下一年统筹安排。

2.评奖公示后,获奖学生需向设奖方提交有关学习、工作、科研竞赛、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方面的成长报告,字数2000字以上。

联系人:钟老师 0592-2187571

 

附件1. 2024新闻传播学院院级奖学金相关附件(评奖办法、申请表).zip

附件2. 2024年院级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WPS表单】https://f.wps.cn/g/616POhok/

 

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