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 “木之森奖学金” 评选通知

   

    为弘扬嘉庚精神,促进厦门大学“双一流”建设和发展,厦门木之森投资集团捐资设立新闻传播学院“木之森奖学金”,奖励学院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过人的学子,促进学院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工作。

 

一、奖励金额和奖励名额

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在新闻传播学院学籍需满一年以上。

木之森奖学金每年奖励6名学生(本科4名、研究生2名),每名奖励4000元。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木之森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应修课程(含第三学期,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在学期间表现优异,至少获得以下一项成果

①在学术科研方面,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在厦大二类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刊物目录详见附件3)

②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

③在学生工作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者在校级及以上重大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

5)参评成果如为团队获奖,申报人需为团队负责人,每项成果仅限一人申报。

 

三、评审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学院发布评奖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申报;各奖项按照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提交材料要求:

1.下载附件中所申奖学金申请表word填写。请按照申请类型填写相关事迹

2.请将相应证明材料按填写顺序附在申请表中,或另附文件(合成一个PDF文档),以便核对(否则不予计算分数)。如未按照要求导致计分错误,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请自主核实志愿服务、竞赛等证明材料的评审周期,评审周期为“在学期间”,即就读厦门大学至今,请勿提交周期以外的证明材料。

3.请学生本人确认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有伪造不实信息,将依照校规严肃处理。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材料提交:

6月7日(周五)12:00前填写在线信息汇总表https://f.wps.cn/g/8XAsoUkw/,并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上传(文件命名为【姓名+木之森奖学金+申请表/证明材料+联系方式】)。

 

四、奖学金兼得关系说明

1.自20239月以来获国家奖学金、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的同学不能参与此次评奖。

2.获得本次木之森奖学金的同学不能获评2024年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萍踪厦颖奖学金、曹芳华奖学金、远绅奖学金、启德奖学金、春华奖学金、春华助学金等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3.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在籍期间不能重复获评本奖学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评选,若当年奖学金名额出现剩余,则剩余部分划入下一年统筹安排。

2.评奖公示后,获奖学生需向厦门木之森投资集团提交感谢信,汇报有关学习、工作、科研竞赛、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方面情况,字数2000字以上。

联系人:钟老师 0592-2187571

 

 

附件1.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木之森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4年木之森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WPS表单】https://f.wps.cn/g/8XAsoUkw/

附件3. 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pdf 


 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