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一)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名额

硕士生名额

总计

1

4

5

评审对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以下参评条件从202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或出境交流学习,当前学年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参评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待恢复学籍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在学制年限内相应顺延。

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同时完整走完评选程序

校级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差额)

宝钢特等提名

(差额)

1

1

1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4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同时完整走完评选程序

二、奖学金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校级奖学金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宝钢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20级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5.《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见附件3)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见附件4)。

 

四、评审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管理本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将严格按照《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23 年修订版)》(见附件9)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相关申请表见附件4、5、6。

1. 纸质版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

1)《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严格按照规范(附件7)填写):

①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300-500字左右;

②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80-15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导师,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推荐人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3)《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一式一份);

4)《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一式一份);

5)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相应公章);

6)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电子版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严格按照规范(附件7)填写);

2)《2023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3)《2023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

4)其他证明材料。

3. 提交方式:

918日(周18:00填写线上信息收集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QUlpbnBUak5RRVFC,并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等上传(文件命名为【24国奖+年级+姓名+申请表/证明材料+联系方式】)

超过指定时间填写视为放弃申请,纸质版交至至善楼315办公室。

 

校级奖学金

务必按照附件56的要求,填写规范!相关申请表见附件6

1. 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1)电子版+纸质版:《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

(2)纸质版: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纸质版(背后写姓名)(一式两份)

2.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

1)电子版+纸质版:《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

2)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 宝钢特等提名

1)电子版+纸质版:《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汇总表》(一式一份)、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一式两份)

2)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4. 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5. 提交方式: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wxypy@xmu.edu.cn(文件命名为【24宝钢/港澳台宝钢/宝钢特+年级+姓名+申请表/证明材料+联系方式】)

超过指定时间填写视为放弃申请,纸质版交至至善楼315办公室。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

电子版材料:2024年91818:00

纸质版材料:2024年91917:30

提交材料逾期、缺漏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提前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三)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1.参评年度违反校纪校规者并被学校处分;

2.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附件:

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相关附件.zip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附件.zip

 

新闻传播学院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