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经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决定对广告学系领导班子进行改选(系主任一名,系副主任一名),现根据《厦门大学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厦大人【2010】76号)的有关规定,参照《厦门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厦大委组【2007】38号,以下简称《干部选任工作暂行办法》),对广告学系领导班子改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任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系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建设“面向海洋、亚洲一流的现代化新闻传播学院”的需要出发,努力优化班子结构,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充实到系级单位领导班子中来。
系级单位领导班子的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党委参照《干部选任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拟任人选报校党委批复。
二、成立领导工作小组
经讨论,成立新闻传播学院广告学系领导班子选任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郑树东
成员:郑树东、张铭清、黄合水、林盛铨、聂鑫、阎立峰、林升栋
秘书:胡长占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1.系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任参照《干部选任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资格等要求执行。
2.广告学系在职人员。
3.一般应当具有博士学位。
4.一般应当担任教授职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5.连任同一职务一般不超过2 届;留任或新任班子成员原则上应尽量年轻化。
6.身体健康。
三、选任工作程序
1.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个人向学院党委报名,需填写递交报名表(详见附件),纸质版报名表送至新闻楼4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cz@xmu.edu.cn。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0月27日(周一)。
2.由学院党委主持召开一定范围教职工大会,对广告学系领导班子人选进行无记名民主推荐(系主任一名,系副主任一名)。学院党委组织干部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进一步听取教职工的推荐意见。
3.资格审查。
4.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需差额)。
5.学院党委干部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含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结果汇总表、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材料,连同选任工作情况报告(均含电子版)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考察对象名册送学校纪委征求意见。
6.拟任人选初步方案经充分酝酿后报校党委审核,经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主持,进行集体研究,提出广告学系领导班子拟任人选名单。拟任人选名单在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期5 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拟任人选名单报校党委研究批复。
中共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