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奖宗旨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旨在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天进励志奖学金旨在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达到“受助、自助、助人”的良好育人效果。
二、奖励金额和奖励名额
天进奖学金每年评选7名本科生[其中,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4名、双学位本科生3名(其中,思明校区辅修新闻1名、思明校区辅修广告1名、翔安校区辅修广告1名)、3名研究生,每名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天进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5名本科生,每名奖励金额4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对象与范围
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新闻传播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条件
申请天进奖学金的本科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前三个学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活动,达到各年级综合测评的集体活动次数要求;
(6)同等条件下,在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申请天进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学期间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同时,申请天进奖学金的研究生,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前三个学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且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5)担任班级、学院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学利益,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校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成绩突出;
(6)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等各类竞赛中有突出贡献者。
申请天进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前三个学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6)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7)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活动,达到各年级综合测评的集体活动次数要求;
(8)同等条件下,在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五、申请、审批和评选程序
1、5月7日-5月15日由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成绩单和相关证明。
2、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3、学院发文表彰,并发放奖学金和获奖证书。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表格请自行下载(见附件)、填写、打印,学习成绩单请学生本人前往学生事务大厅自行打印。
2、申请表格中的得分情况请根据附件《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分细则》自行计算填写,学院评审小组将进行核实。
3、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请按评奖办法要求于5月15日上午11:00前送交给各年级辅导员老师,申请表电子版请标明主题“申报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姓名+年级”,发送至xwxypy@xmu.edu.cn。
4、获奖学生需向天进基金会提交有关学习、工作、科研竞赛、志愿服务、实习实践等方面的成长报告,字数2000字,并附个人生活近照1张。
特别说明:
1、参评前三个学期为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
2、自2017年9月以来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17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8年校庆期间奖学金、环球时报奖助学金、人民网奖学金、天艺文创奖学金、吕行口语奖学金,国强传媒学子奖助学金(团队奖除外)的同学,不能参与此次评奖。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可以参与此次评奖。
3、获得此次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评2018年9月以后评选的各项奖助学金。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评分细则.doc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天进奖学金、天进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x
新闻传播学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