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大使、选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的通知

  为了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扩大我校学生资助宣传效果,同时为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获奖学生的表率作用,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通知,学校拟成立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大使团,并遴选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推荐至教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大使

  1.申请条件: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且在校期间有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一次,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的领导;品学兼优;熟悉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甘于奉献,责任心强。

  2.遴选程序: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大使由学生自愿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经学院审核推荐至学校,由学校进行遴选、审批后,正式聘任为宣传大使。宣传大使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聘任证书,并给予相应培训、经费等支持。

  3.宣传大使工作内容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和社会实践,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业余时间,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

  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办理绿色通道时,担任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员等。

  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4.申请事项: 2017年12月20日(周三)之前发送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国家资助宣传大使”)至xwxypy@xmu.edu.cn,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选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

  学校将遴选优秀获奖学生事迹,推荐至教育部编制《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以展现我校学生风采。同时为我校举办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成长感悟分享会遴选主讲人。

  1.遴选对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代表性突出事迹的获奖学生,从新闻传播学院2017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各选拔出1人。

  2.材料要求:报送材料格式可参考《厦门大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考附件4)。突出事迹材料的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

个人简介要求在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行文人称不限。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以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申请事项:2017年12月20日(周三)之前发送相关材料(附件3、4)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国奖突出事迹材料”)到xwxypy@xmu.edu.cn,纸质材料报送新闻楼412。

附件一:宣传大使报名表.doc

附件二:资助大使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三:厦门大学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四:厦门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供参考).doc

新闻传播学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