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台湾地区学生来福建高校学习,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将评审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现将该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大学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的获奖名额及奖励标准(新闻传播学院)

1.博士研究生全校获奖名额14名,奖励金额10000元,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2.硕士研究生全校获奖名额3名,奖励金额8000元,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3.本科生新闻传播学院学院推荐名额为6人,奖励金额6000元。

二、评审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2017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均可参评。

三、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四、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评奖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研究院)公示通过,初审计分标准请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大研[2011]29文)执行;

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按有关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4)和提交评奖材料至所在学院,由各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申报名额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在学院公示通过, 初审标准请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执行。

2. 校学生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海外学生奖学金评奖小组根据学院(研究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获奖名单以上级部门发布为准。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同学需将上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171110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各自辅导员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wxypy@xmu.edu.cn,邮件名:台湾学生奖学金+姓名+年级本//+联系方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提交材料,逾期不候。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学生本人负责。

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学习成绩登记表(学生事务大厅,主楼1楼打印)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

新闻传播学院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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