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厦门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加强我校青年志愿服务文化建设,推进我校青年志愿服务项目深入开展,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16年厦门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厦门大学 2016年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者提名、优秀志愿者;

(二)厦门大学 2016年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 2016年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特别是在阳光助残、关爱行动、校园公益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二)厦门大学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者提名、优秀志愿者参评对象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厦门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参评年度中,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3.经常从事阳光助残、校园公益、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敬老护幼、文化建设、竞赛会议、技术信息服务类志愿服务活动,得到服务对象认可;

4.评选自然年内已获评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表彰(不含单项表彰)的同学不再参评。

5.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

1)优秀志愿者:参评年内在相关志愿服务项目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 60小时(含6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竞赛会议类)时间不少于 50小时(含50小时)。参加竞赛会议类志愿服务未超过 20小时的,按实际计算;超过20小时的,按 20小时计算。服务事迹感人,公认度高。

2)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者提名:参评年内在相关志愿服务项目中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 100小时(含100小时),或长期从事专项志愿服务(不含竞赛会议类)的时间不少于 60小时(含60小时)。参加竞赛会议类志愿服务未超过 20小时的,按实际计算;超过 20小时的,按 20小时计算。在志愿服务领域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学生社团推荐参评个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参与社团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应不低于个人志愿服务总时长 2/3。参评志愿者的时长中社团志愿服务时长超过总时长 1/2及以上的,应由社团推荐。

7.连续从事有关专项行动超过 6个月的个人或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委托开展的大型赛会志愿者可推荐参评优秀志愿者。

(三)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由 2016年志愿服务先进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政工干部和学生负责人获评,不再另行评选。

三、评选办法与流程

(一)评选办法

1.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督工作。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为评审委员会的秘书单位,负责具体评审组织工作。

2.优秀志愿者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社团联合会、专项行动、大型赛会组织方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评审委员会审核、评选产生。十佳志愿者与十佳志愿者提名奖由评审委员会从优秀志愿者中评选产生。

3. 志愿服务先进单位、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由各学院申报,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

(二)评审流程:

1.发布评奖通知。

2.学生于20161221日前提交申请,确保事迹材料真实可靠、公信力强。

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社团联合会、专项行动、大型赛会组织审核、确定初评结果,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4.校级评审。

5.公示获奖名单。

6.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1)参评的个人需填写优秀志愿者(十佳)推荐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申报十佳志愿者需另附2000字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活动照片 5张(电子版);

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同学,于201612211100前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wxypy@xmu.edu.cn,主题标明“优秀志愿者(十佳)申报+姓名+联系方式”,纸质版材料交给各自辅导员。

 

附件 

 

 

 

新闻传播学院

二O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