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2-2013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闽委教宣[2013]26号),今年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三好学生24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6名、省级先进班集体7个,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超过7天,参加志愿服务工时超过40小时;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2)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超过7天,参加志愿服务工时超过40小时;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团总支书记)”等荣誉称号。

符合“省级三好学生”或者“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标准整理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参评。各单位“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可推荐名额见附件1

3.“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5)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

6)获得2012年度厦门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

符合“省级先进班集体”参评条件的班级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向所在单位申请,各单位按照上述标准综合考评,整理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参评。

三、提交材料

1纸质版材料:请于63日上午10点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学院412团委办公室

1)申报省级三好学生,需提交《2012-2013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及事迹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交《2012-2013年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及事迹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省级先进班集体,需提交《2012-2013年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请于63日上午10点之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推荐登记表》、证明材料)及《厦门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6发电子邮件至xwxypy@xmu.edu.cn主题需注明:姓名+省级评优推荐名单+年级+联系方式。

 

※学生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申请学生无需提交。提交材料不全的不再补催,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如有疑问,请向辅导员咨询。

 

 

附件3.2012-2013学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4.2012-2013学年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5.2012-2013学年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6.厦门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