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清明节期间全校课程安排调整如下:
4月5日(星期五)课程与4月7日(星期日)课程对调。
根据国家规定:2013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五)为4月7日(星期日)调休日,4月6日(星期六)为公休日。
因清明节放假期间,学校将举行92周年校庆活动,其中校庆大会安排在4月6日,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
现将安全注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离校外出时,应向学院辅导员履行外出请假手续,填写离校登记表。
2、在节日期间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个人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遇到任何要求转账汇款的陌生电话、短信,都不要相信,如有疑问应立即与身边亲友核实,求助辅导员或110。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外出时,请检查房间的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切断电源。并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严禁违章使用电器。
4、出游时要结伴同行,严禁到危险地带,注意交通安全,搭乘有正规营运执照的车船;
5、严禁到水库或海边游泳;
6、宿舍不得留宿外人;
7、女生必须三人及以上同住;
8、外出同学请于4月6日20:00前返校,未能及时返校的请及时向辅导员请假。
9、天气多变,预防感冒。
最后祝同学们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