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关于下达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 [2012]190)、《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2012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博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09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261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包括在职生、委托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但在硕士或博士培养学制期内各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本直博生可以参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一次。

提前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新闻传播学院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硕士

博士

全日制专业学位

2010

3

1

1

2011

3

 

四、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有相当于在二类核心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25%,无不及格课程;

5、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有相当于在二类核心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有相当在普通CN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评分办法

详细评分办法见附件:《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

六、评审组织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具有学术背景的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七、参评学生材料报送要求(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都要按要求上交,未按要求执行,不予评定,责任自负)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为20121226日下午17:00前,请按时提交,逾期不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 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由教学秘书集体提供,申报学生无需个人提供;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为20121226日下午17:00前,请按时按要求提交,逾期不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材料发送xwxypy@xmu.edu.cn,邮件与附件命名为:“(硕士或者博士)国奖评审材料+姓名+学号+专业+联系电话”

 

 附件一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二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doc

 附件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新闻传播学院

201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