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2]436号),2012年度教育部下发给我校140个台湾学生和63个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校的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
已获得2012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分配:
1、本科生名额分配方式(除2012级学生名额外,其余各年级名额按照各年级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
台湾 | 09级、10级、11级台湾学生总数 | 20 |
| 09级、10级、11级台湾学生可申报名额 | 6 |
| 2012级台湾学生数 | 10 |
| 2012级台湾学生可申报名额 | 3 |
港澳及华侨 | 09级、10级、11级港澳及华侨学生总数 | 11 |
| 09级、10级、11级港澳及华侨学生可申报名额 | 3 |
| 2012级港澳及华侨学生数 | 7 |
| 2012级港澳及华侨学生可申报名额 | 2 |
2、硕士生(不按学院划分,全校竞争)
台湾学生获奖名额7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4名;港澳学生获奖3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1名,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3、博士生(不按学院划分,全校竞争)
台湾学生获奖名额14名,其中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9名。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三、奖励金额
博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
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五、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 提交材料包括:
(1)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志愿活动工时证明表,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社会实践及实习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有正式单位盖章和签字);
(3)上一学年成绩单(此项目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提供,无需学生准备)
2、纸质版材料请于2012年12月14日上午11:30前提交到学院楼412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于2012年12月14日上午11:30前发送到:xwxypy@xmu.edu.cn,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3、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各自辅导员。
六、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4.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附件: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3、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5、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
6、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新闻传播学院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