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2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2]436)2012年度教育部下发给我校140个台湾学生和63个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我校的具体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学生均可参评。

已获得2012年度宝钢优秀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二、奖励名额分配:

1、本科生名额分配方式(除2012级学生名额外,其余各年级名额按照各年级人数占总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名额分配表

台湾

09级、10级、11级台湾学生总数

20

 

09级、10级、11级台湾学生可申报名额

6

 

2012级台湾学生数

10

 

2012级台湾学生可申报名额

3

港澳及华侨

09级、10级、11级港澳及华侨学生总数

11

 

09级、10级、11级港澳及华侨学生可申报名额

3

 

2012级港澳及华侨学生数

7

 

2012级港澳及华侨学生可申报名额

2

 

2、硕士生(不按学院划分,全校竞争)

台湾学生获奖名额7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2名,三等4名;港澳学生获奖3名,其中一等1名,二等1名,三等1名,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3、博士生(不按学院划分,全校竞争)

台湾学生获奖名额14名,其中一等2名,二等3名,三等9名。仅面向全日制学生,学生自由申报

 

三、奖励金额

博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9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

硕士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7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

本科生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3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台湾学生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五、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 提交材料包括:

1)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包括竞赛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志愿活动工时证明表,担任学生干部证明,社会实践及实习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有正式单位盖章和签字);

3)上一学年成绩单(此项目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提供,无需学生准备)

 

2、纸质版材料请于20121214日上午11:30前提交到学院楼412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于20121214日上午11:30前发送到:xwxypy@xmu.edu.cn,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3、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各自辅导员。

 

六、奖学金监督检查

对于获奖台湾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4.违反校规、校纪。

对于获奖港澳及华侨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附件: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2、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

3、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5、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

6、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新闻传播学院

                          20121211